一、编制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糖料〔2026〕26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促进蔗农稳定增收,提升糖料蔗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保障国家食糖供给安全,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补贴对象
在南宁市武鸣区(含东盟经开区)按要求使用脱毒、健康种苗种植的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
(一)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
(二)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
四、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五、品种要求
通过农业农村部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六、种苗要求
(一)脱毒种苗来源要求
1、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业企业生产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企业,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规范生产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二)健康种苗来源要求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
2、经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七、种植验收要求
5月底前完成种植,7月底前镇政府组织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并报城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备案。
八、补贴发放
8月底前,城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材料,并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补贴发放方案按程序报审。城区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到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按照支付相关规定通过一卡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
政策解读单位:南宁市武鸣区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0771-6098982



打印



桂公网安备 4501220200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