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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城南(定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N01-03 单元)、《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D-02单元) 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 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4 11:12 来源: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武鸣区城南(定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N01-03单元)、《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单元)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市武鸣区城南(定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N01-03单元)、《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单元)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南宁市武鸣区城南(定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N01-03单元)

(四)《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单元)。

(五)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六)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永和南路东侧、武华大道路南侧(具体位置见公示图)。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一)为支持产业发展,将永和南路、宁武路、茂岭路与武华大道围合的原规划住宅、小学、幼儿园、商业、绿地、加油站等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调整后,地块编号D02-01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264869平方米,容积率≥0.9,绿地率为5%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40米;地块编号D02-02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229913平方米,容积率≥0.9,绿地率为5%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40米。

(二)结合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将永和南路、宁武路、茂岭路与里建大道围合的原住宅、中小学、环卫设施、绿地、商业等用地调整为留白用地。

前述规划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1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设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ming.gov.cn)“首页-要闻-公告公示”栏。

(四)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一楼公告栏。

(五)南宁市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告栏(地址:大绣球广场对面)。

(六)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xdmjkq.nanning.gov.cn/)。

(七)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同时,将从2026年7月31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1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5609132、5609136,邮寄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办公室十楼1012、1013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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